4 总体要求
4.1 特藏库应具有更严格的保管条件。
4.2 特藏库应具有抵御突发性事件的能力,且便于转移特藏档案。
4.3 应根据档案馆的特藏档案数量确定特藏库的规模,并留有适当余量。
4.4 特藏档案数量较少或不具备特藏库建设条件的档案馆可将特藏档案存放于特藏装具内。
4.5 应采用自备电源等措施保证特藏库持续供电。
5 建筑要求
5.1 特藏库应单独设置,并自成一区。库内不应设置其他用房及其通道。
5.2 特藏库不应设置于建筑物顶层,并应远离锅炉房、变配电室、车库等可能危及特藏档案安全的用房。
5.3 出入口处应设缓冲间,并可相对密闭。
5.4 特藏库不宜设窗户。
5.5 库内不应有给、排水和空调、热力水管线通过。
6 温湿度要求
6.1 特藏库的空调设施应可独立调控,以保证库内温湿度能够控制在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6.2 特藏档案库温湿度的要求∶温度为14℃一20℃,相对湿度为45%~55%;在选定温、湿度后,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温度不得大于±2℃、相对湿度不得大于±5%。
6.3 对于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世界记忆名录》等的档案;应保存于密闭的微环境中,温度为(16±1)℃,相对湿度为45%±3%,并采取避光、低氧贮藏等措施。
6.4 非纸质载体的特藏档案可归类分区保存,不同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小环境。
6.5 库内应设置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全年监测和记录温、湿度的变化情况。
7 空气净化与通风要求
7.1 特藏库的空调通风系统应具有净化措施,去除空气中的灰尘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有害气体。
7.2 特藏库的空气环境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7.3 灰尘和有害气体含量的检测应按国家标准GB/T 18883的规定进行。
7.4 库房的通风应保证一定比例的新风量,新风比例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736的规定。
7.5 库内通风应保持气流均匀平稳。
7.6 对于可散发有害气体的特藏档案应单独保存。
8 照明和防紫外线要求
8.1 特藏库的照明和照度应符合国家标准 GB50034的相关规定。
8.2 特藏库的人工照明应采用无紫外线的节能冷光源,并应尽量减少档案光照的时间。
9 消防要求
9.1 特藏库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016、JGJ 25的有关规定。
9.2 特藏库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库房与毗邻的其他用房之间的隔墙应为防火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应不低于4.0h。
9.3 特藏库宜单独设置防火分区。
9.4 库门应为具有保温、防盗功能的甲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9.5 特藏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氮气或惰性气体灭火装置。
10 安防要求
10.1 特藏库安防系统应符合GB50348的有关规定,其防护级别为一级防护。
10.2 特藏库应设置门禁系统。
10.3 库房入口和库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并应覆盖整个库房。
10.4 特藏库应设置非法入侵报警系统。
10.5 安防系统宜与公安部门建立防盗报警联动机制。
11 装具要求
11.1 对保管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特藏档案,应采用相应的设备、设施进行保存。
11.2 柜、架、箱应采用阻燃、耐腐蚀、无挥发性有害气体的材料制作,涂覆材料应稳定耐用。
11.3 特藏档案应制作盒、套等加以保护。
11.4 盒、套的制作材料和包裹纸应采用无酸纸板或无酸纸张制作,其 pH值应在7.5-10.0之间。
11.5 对易碎、易损的特藏档案,应采取防振、减振措施。
11.6 柜、架、箱的排列应保证空气能够循环流通。
11.7 库内不宜设置玻璃展柜。
11.8 特藏装具应有锁具,并便于移动。
12 应急与疏散
12.1 制定优先级别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的责任,并定期演练。
12.2 接到灾情预警后,优先将特藏档案疏散转移至安全场所存放。
13 管理要求
13.1 建立特藏库保存环境即时监测机制。
13.2 建立严格的特藏档案出入库管理制度,实行双人出入库制度,定期盘库。
13.3 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在档案馆楼宇范围内,对特藏档案进行追踪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