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国家档案局13号令《机关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档案办公用房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执行。阅览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不同类型档案阅览需求,适应涉密档案与非涉密档案分区阅览的需要。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机关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积按(档案存量 +年增长量×存放年限)×60m2/万卷(或10万件)测算。档案数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档案库房面积按15m2测算。整理用房、展览用房、档案数字化用房、服务器机房等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档案库房面积=(档案存量+年增长量x存放年限)x60m2/万卷(或10万件)
档案存量:截至测算之日,机关保存的档案总量
年增长量:机关每年形成的档案数量
存放年限:机关档案自形成至移交档案馆之间的间隔年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因此,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机关档案在机关的法定存放年限为20年,其档案数量按(档案存量+年增长量x20)测算;县级机关档案在机关的法定存放年限为10年,其档案数量按(档案存量+年增长量x10)测算。不过,如果档案馆实际接收时间与规定进馆时间存在较大差异,在计算存放年限时也应予以考虑,并进行适当调整。
在确定档案库房计算指标时,上述计算公式采用了60m2/万卷(或10万件)的计算指标,档案中同时存在卷、件两种整理方式的,卷、件按1:10进行折算。确定这一指标的主要考虑是机关档案库房需要管理文书、科技、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各门类档案,需要保管纸质、光盘、移动硬盘等多种载体形式。
尤其是与档案馆库房不同的是,机关档案库房可能需要在库房内部配置温湿度监测调控、消防等设施设备,挤占库房空间。考虑上述因素,加上调研数据支持,以五节档案柜60m2/万卷标准作为机关档案库房的测算指标是比较合理的。
按照上述要求,某省厅2019年档案存量为3000卷,每年形成档案2000件,如果要测算库房面积,需要首先将每年形成档案2000件按10件/1卷折成200卷,再套入公式:档案库房面积=(3000+200x20)x60m2/万卷=42m2。